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8)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2956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是互联网+职业教育的重要实现形式,资源库建设是推动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领域综合应用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健全建设机制、提高资源质量、提升应用效果,制定本手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全国一流、面向专业的总要求,资源库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带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基于资源库应用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为社会学习者提供服务,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条件和保障。

二、功能定位

资源库定位于能学、辅教能学指有学习意愿并具备基本学习条件的学生、教师和社会学习者,均可以通过登录资源库,自主选择进行系统化、个性化的学习,实现学习目标。辅教指教师可以针对不同的教授对象和教学要求,利用资源库灵活组织教学内容、辅助教学实施,实现教学目标。

三、应用要求

资源库要求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共建共享。“使用便捷”指时时处处可用,学习、组课方便,相比传统教学资源获取快捷;“应用有效”指资源形式和组织表现能够充分体现数字资源的优势并适合信息化教学的需要,参建院校能够将资源库使用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并吸引更多学校使用;“共建共享”指在资源库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使用院校能够以共建共享联盟的形式探索基于课程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探索基于用户画像的资源奖励机制和学习使用激励机制等,促进优质资源的集聚、推广与应用。

四、建设思路

资源库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建构逻辑。其中,“一体化设计”是前提,资源库建设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结合专业特点,统筹资源建设、平台设计以及共建共享机制的构建;“结构化课程”是重点,资源库提供的标准化课程要贯彻专业教学标准、覆盖专业核心课程、展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满足网络学习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需要;“颗粒化资源”是基础,库内资源的最小单元须是独立的知识点或完整的表现素材,单体结构完整、属性标注全面,方便用户检索、学习和组课。

五、建设内容

(一)学习资源

1.基本资源。一般指涵盖专业教学标准规定内容、覆盖专业基本知识点和技能点,颗粒化程度较高、表现形式恰当,能够支撑标准化课程的资源。

2.拓展资源。一般指基本资源之外,针对产业发展需要和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发建设的特色性、前瞻性资源。

3.资源属性。库内资源应按照内容和性质全面详细标注属性,以便资源的检索和组织。资源形式规格应遵循行业通行的网络教育技术标准。鼓励按《中国标准关联标识符(ISLI)》标识资源。

4.资源类型。资源类型一般包括文本类素材、图形(图像)类素材、音频类素材、视频类素材、动画类素材和虚拟仿真类素材等。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库内视频类、动画类、虚拟仿真类资源的占比。视频类素材注重叙事性和完整性,以“微课程”为主要形式,用于讲解知识点或技能点;动画类素材注重逻辑规律运动的形象表达,将抽象微观黑箱的概念可视化,用于演示抽象概念、复杂结构、复杂运动等;虚拟仿真类素材注重现场感和体验,主要用于展现“看不见、进不去、动不得、难再现”等不能开展现场教学的场景环境过程。

5.分层建设。库内资源应包含素材、积件、模块和课程等不同层次。素材是最基础的、颗粒化的资源单体;积件是以知识点、技能点为单位,由多个内在关联的素材组合形成;模块以工作任务、技能训练项目等为单位,由多个知识点、技能点的积件组合形成;课程由多个工作任务、技能训练项目等组合形成,包括逻辑合理、内容完备、周期完整的标准化课程以及满足不同需要、用户自行搭建的个性化课程。

6.资源冗余。库内的素材、积件、模块应在数量和类型上超出标准化课程包含的内容,以更好支持用户自主搭建课程和拓展学习。

(二)支持服务

资源库内容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介绍、人才培养方案(包含教学文件)、职业标准、技术标准、培训项目、作业及测评系统、习题库(试题库)、企业案例、双师资源、就业与岗位、产品及文化展示、就业创业平台、企业网站链接,以及导学助学系统等。

六、运行平台

资源库运行平台须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见附1),主动配合建设工作和运行监测,支持主流搜索引擎对资源的检索、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不对库内资源设置使用权限和用于商业目的,并根据用户需求不断完善。

七、组织实施

国家级资源库主要面向专业布点多、学生数量大、行业企业需求迫切的职业教育专业领域,为全国相同(相近)专业提供教改范例和优质资源,按照“自主建设、省级统筹、遴选入库、择优支持、边建边用、验收评议、持续应用”的方式开展。

(一)自主建设。具有专业优势的职业院校,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资源库建设基本要求,汇聚优质学校和业内有影响的企业组建项目团队,自主建设资源库。

(二)省级统筹。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与国家级资源库错位布局,统筹规划和支持省级资源库建设,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备选资源库项目。

(三)遴选入库。教育部根据各地推荐资源库的专业方向、建设基础、应用水平、建设方案、学校举办方或同级财政投入情况、行业企业支持力度以及相关单位自筹能力等,从符合条件的推荐项目中按照既定程序遴选国家级备选资源库。

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库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一是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资源库;二是国际化程度高,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产业领域的资源库;三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子库。

(四)择优支持。教育部根据部本专项预算,支持排名靠前、省级支持力度大、建设及应用基础好的备选资源库为国家级立项建设资源库,并审核认定建设方案、任务书、资金预算(含支出绩效目标),安排部本专项资金支持后续建设。部本专项资金为补助性经费,第一主持单位应会同联合主持单位和参建单位筹措补齐项目预算差额。

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主持(含联合主持)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含升级改进支持项目)。

(五)边建边用。资源库主持单位要会同联合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目标,规范使用和管理建设资金;参建院校应加强建设、应用、学习等方面的成果认定,扩展资源库在相关专业教学中的使用;参建行业企业应在培训、考核中加强资源库使用。

(六)验收评议。立项建设资源库须在获得部本专项支持的2年内完成任务书内容并接受验收。验收程序包括:验收材料网上公示、专家网上审阅、现场陈述、演示问答、专家评议等。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持续应用。通过验收的资源库应持续完善以用促建的长效机制,持续更新资源、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应用推广,明确制度和经费保障,保证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资源比例不低于验收时总量的10%,每年新增用户数不低于验收时总数的10%,并保持用户活跃程度。

八、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级备选资源库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已立项在建或已完成建设的省级资源库。

(二)与已立项国家级资源库的专业领域不重复或高度相近。

(三)运行平台满足规定的功能、技术、监测与管理要求。

(四)牵头主持单位是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联合主持单位不超过3个。排序第一的主持单位总负责资源库的任务和资金分配,以及验收准备、后续管理等工作。

(五)建设基础良好。资源库建设方案体现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已建成的以专业核心课为主的标准化课程不少于6门且有完整的线上教学周期,用于自主学习的典型工作任务或重点技能训练模块不少于10个;资源类型多样、布局合理,文本类和图形(图像)类资源数量占比小于50%,已被组课应用的资源占比不低于50%;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记录、教学评价、自主学习、测评考试等功能完备。

(六)建设团队优秀。团队成员应校企融合、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执行力强,能够代表本专业领域全国一流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地立项建设的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牵头主持的资源库)。参与建设单位必须承担具体建设任务和应用任务。

(七)应用效果良好。注册用户分布合理,用户数不少于2000,用户深度使用且学习行为符合规律,其中参建院校相关专业的在籍教师和在校学生须实名注册;参与建设单位已将资源库应用于教学、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

(八)工作机制健全。资源建设标准和评价机制明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备;绩效目标设定能够清晰反映资源库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有依据(或参考标准),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预算按照功能和经济分类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要求,第一主持单位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较为规范。经费投入、团队管理、资源审核、资源更新及共建共享机制能够保障资源库的持续建设与应用。

(九)第一主持单位具有筹措补齐预算差额的能力;近5年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规范有效、公开透明、内部控制较好;举办方或同级财政投入以及行业企业支持力度较大。未获得过部本专项支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建单位近年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特别是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有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无明显改进的,不予支持。暂缓通过和申请延期验收期间,资源库主持单位不得牵头申请新的资源库。

九、备选资源库申请流程

教育部按照以下程序遴选国家级备选资源库。

(一)院校申请。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资源库申请书》,提交资源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前期建设与成效)、资源库建设方案(包括共享方案及目前成效)、资源库运行地址、近6个月的运行数据(符合附1要求)和登录信息等。相关材料纸质版(资源库主持单位逐一签章)按要求函报教育部职成司。

(二)省级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推荐资源库(不含上一年度已经入选的备选资源库),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含省级立项支持佐证材料),按要求函报教育部职成司。

(三)资格审查。教育部对照“八、申请条件”要求,审核申报资格。

(四)材料公示。通过管理系统公示申请材料。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中止相应资源库参选资格。

(五)网络预审。以“网络匿名评议”的方式审核申报备选资源库的建设基础、应用水平等,产生进入现场评议环节的项目名单。

(六)现场评议。以现场陈述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国家级备选资源库建议名单。

十、验收流程

完成建设任务的资源库提交《总结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按程序接受验收。应验收资源库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期验收,申请延期验收资源库的第一主持单位须以公函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验收。同一资源库只能申请1次延期验收。

(一)建设总结。资源库主持单位会同建设团队撰写资源库《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库建设基本情况,任务书规定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资源库应用与推广成效,资源库建设对相关专业和产业发展的贡献,典型学习方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与绩效,共享机制设计与实践,存在的问题,后续工作规划等。延期验收和上次验收暂缓通过的资源库还须撰写整改报告。

(二)项目审计。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厅函〔201628号)(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全面发表审计意见。

(三)提交材料。资源库主持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填写《总结报告》,上传《审计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将签章的纸质版(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按要求函报教育部职成司。

(四)网上审阅。验收专家登录管理系统验收专栏审阅相关材料,查阅监测数据和资源库网站。

(五)现场答辩。采用现场陈述(演示)方式进行,教育部提前随机抽取若干教师和学生,与资源库主持人、财务负责人等一起参加现场答辩,主答辩人一般应为资源库主持人。

(六)专家评议。专家组根据资源库建设情况、监测数据、陈述答辩情况,以及资金预算执行、管理与绩效情况、实际应用情况等,对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验收评议重点和指标(见附3),合议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暂缓通过的资源库,须参照专家意见组织整改,参加下一批次的资源库验收。

上一批次验收暂缓通过的资源库和延期验收的资源库,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的,结论确定为不通过。

十一、质量与监测

(一)质量管理。资源库主持单位和运行平台应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资源质量审核机制,优化资源库应用环境,定期开展自评和审查,确保资源建设和应用质量,并对资源的合法性、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及知识产权负责。

(二)资源库监测。立项或备选的国家级资源库,须接受和配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监测平台(简称监测平台)对其资源质量和使用成效的监测。监测平台定期和不定期地采集建设和应用数据,供立项、验收和项目管理使用。监测平台对资源库的使用效果、资源更新、用户行为等进行分析,适时在适当范围发布资源库建设与应用分析报告,为资源库管理、推广、决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十二、管理机制

(一)持续支持。教育部每年在已通过验收并运行1年以上、后续建设规划和建设机制健全、资源更新和应用效果较好的资源库中遴选若干个以分担升级改进经费的方式继续支持。部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按照新的建设标准,优化组库结构、完善已有资源、补充新的资源、提升用户体验、扩大共享范围等。同一资源库原则上3年内部本专项只安排一次升级改进支持经费。

(二)调整报备。立项建设的资源库,经审核认定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和资金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由第一主持单位向所在省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负面清单。列为备选的资源库项目,下年度未重新申请参加遴选的,其备选资格自然终止。立项建设的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可对建设和应用不力的参与建设单位提出警告。连续2次警告仍无有效改进的,第一主持单位可终止其后续建设任务、取消其参与建设的资格,并向教育部申请将其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验收不通过的资源库,终止后续建设、取消国家级资源库建设资格、追回部本专项资金,相关建设单位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教育部对已验收的资源库中资源更新不力或应用情况较差的提出警告,连续2次警告仍无有效改进的,终止后续建设、取消国家级资源库资格,相关建设单位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的主持单位5年内、参与建设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新的中央财政支持项目。

十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资源库主持单位负责组建项目团队、成立建设指导小组,集聚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的专家参与建设。鼓励跨区域组建项目团队,选择与所建资源库专业领域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和先进企业合作。主持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资源库建设的理念、方法、技能、水平以及质量保障等方面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指导与培训;参与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建设应用任务,为资源库相关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相关建设院校要把资源库建设应用工作作为推进学校信息化教学的重要抓手,在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二)知识产权。资源库属于职务作品,建设单位享有资源的著作权,并保证资源内容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参与建设的个人对其原创的资源享有署名权。资源库验收后,升级改进产生的资源著作权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参建人员、运行平台应商定和签署知识产权保障协议。

(三)建设资金。资源库建设单位须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分配、筹措、使用和管理建设资金,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强化监督和检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行绩效年度考核制,加强绩效年度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拨款挂钩。

各地、各学校应参照本手册,分级规划、系统推进资源库建设工作。各省(区、市)应与国家级资源库错位布局规划建设省级资源库,指导支持省内职业院校建设具有校本特色的校级资源库,推动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库在职业院校的使用。各职业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建设校级资源库,主动承建省级、国家级资源库,在学校教学中充分使用各级资源库。

 

附:1.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

2.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资源库申请书(样表)

3.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验收评议重点和指标

4.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申请书(样表)


 

1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运行平台)须有效支撑资源库“能学、辅教”的功能定位,满足“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共建共享”的应用要求,能够根据专业特点和资源库的个性化需求优化设计。

一、基本功能

运行平台应具备资源库建设、维护、管理、教学、学习、分析等基本功能,体现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支持个性化学习和个性化教学。

(一)建设功能

1. 支持资源“先审后发、批量审核、分级审核”,能够通过设定不同管理权限保证资源质量,资源审核责任可追溯。

2. 支持多种类型和格式的资源上传,包括文本、图片、动画、视频、音频等,能够根据文件扩展名自动分类存储和预览。支持资源的批量上传、下载、新增、转换、删除,支持资源的在线编辑、查看和预览,支持超大附件上传及断点续传等,能够对上传的资源进行智能压缩和智能分发。支持资源批量上传时属性的自动识别、标注与继承。

3. 支持按照专业类别、课程名称、素材类型、来源等进行资源分组,支持资源的一站式智能搜索。允许用户按照资源的发布时间、更新时间、素材类型、所属课程/栏目、发布作者、学习者、发布单位、主题关键字等快速查找与统计。能够按照评价规则(如点击率、下载率、好评率等)对热门资源进行自动排名和统计。

4. 支持题库类资源建设,支持多种题型的编辑,支持试题的批量导入。支持在线编辑试题中的图片和公式。

5. 支持用户引用各级各类资源搭建和重组积件、模块、课程。

6. 支持课程门户建设。用户可以选择不同风格的显示模板,可以编辑修改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师团队等内容。

7. 支持开放式资源访问功能。用户无需注册可以访问、浏览平台资源,进行课程学习。

(二)教学功能

1. 支持灵活搭建学习资源。用户能够根据资源名称、资源类型、资源属性、课程属性等不同检索项目在资源库中检索资源,自由搭建积件、模块、课程。用户也可以根据需要,对已搭建的学习资源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重组。

2. 支持同一课程的多班同轨教学,支持不同教师并行开课、各自管理教学班。已经搭建的课程可以按学年或学期重复开课,无需重建。

3. 支持在线报名选课和开课信息发布,支持学习者通过运行平台报名选课、学习,以及选课之前的试学习。

4. 支持在线教学活动管理。教师用户能够根据教学需要,添加、删除学习者,分配开课周期、班级、小组等;添加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助教等协助维护课程。运行平台能够向教师用户提供学习者整体和个体的学习统计分析,并具备打印功能。

5. 支持在线教学活动部署与实施。教师用户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在运行平台组织讨论、发布通知、分组教学、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支持多种评价方式,支持作业及考试的自动批改、人工批改、人工评阅、学习者互相点评等并能够提供完整活动记录。

6. 支持资源推送、消息推送、学习进度推送、学习报告发布等。运行平台可以根据学习行为向学习者智能推送有关学习资源、课程信息、学习进度等消息。教师用户可通过运行平台向学习者发送课程学习报告、学习成绩等信息。

(三)学习功能

1. 支持学习者自主学习,对课程、教师、资源等进行收藏、评价、评论、分享,将学习心得、学习成果分享到常用社交工具。

2. 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要支持多种学习形式,如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以及移动学习等。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够随时在线记录学习笔记,开展小组讨论,共同完成小组作业,完成投票、问卷、考试等任务。

3. 能够将学习者的课程内容浏览、讨论交流、答疑、自测、笔记等集成于一个学习界面。能够提供学习者学习过程节点的记录,便于学习者快速定位、继续进行学习。

4. 支持答疑互动。学习者可以在线提问,教师和其他学习者可以回复交流。系统能够自动检索类似问题及相关回复,供提问者参阅。

5. 支持自测和在线考试。支持针对学习模块和课程随机抽取题目进行自测或考试,并记录成绩、提供参考答案。

(四)统计功能

1. 资源应用统计。支持资源数量统计、访问统计、引用统计、下载统计、用户上传统计等功能;根据资源的浏览量、引用量、下载量、回复量、访问区域分布、集中访问时段等分析资源质量和应用情况;全程记录、周期性公布或反馈分析结果;生成相应的分析报告。

2. 教学行为统计。能够提供任教课程的教学统计,从学校、专业、课程、模块等不同角度统计分析课程教学和学习的情况;全程记录、周期性反馈统计结果;生成相应的分析报告。

(五)系统功能及其他

1. 用户组织管理。运行平台支持资源库主持单位管理参与单位的建设过程。

2. 用户注册管理。鼓励用户注册后开展学习,用户注册后应通过短信或邮件验证。提供各类用户角色、权限和权限映射关系,能够分级设置管理权限。资源库所有参与建设院校相关专业在籍教师和在校学生须采用“实名制”注册。资源库运行平台内的“姓名+学号”或“姓名+教工号”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一致,视为实名。

3. 用户空间管理。能够为注册用户分配个人空间,提供开课、积分、学习进度提醒、密码找回、发送短信、邮件推送等服务,提供各类活动记录和学习档案管理功能。

4. 日志管理。数据库日志定时定量归档、备份,可恢复、可追溯;系统日志存储方式合理,便于集中查询和分析处理。

5. 后台管理。能够提供对平台各层级管理功能及数据的汇总管理、敏感词过滤、系统日志、数据字典等功能。

6. 数据报送。主动对接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数据接口,按照监测要求,实时推送相关数据。

7. 用户激励。能够提供根据用户使用时间、资源学习、参与活动、贡献资源及质量等情况给予奖励(例如:用户积分、徽章、等级等)的功能和设置。

8. 终端访问。除PC机以外,支持iOSAndroid等主流操作系统的各类移动终端访问和使用,界面能够自适应。鼓励提供平台公众号、平台APP客户端等访问入口。访问数据后台统一管理。

9. 扩展性。支持对接各类特色的第三方公开、免费在线资源,如虚拟仿真实训等。

10. 通用性。提供课程、资源、用户等数据批量导出到其他主流同类型平台的接口,也可以批量导入其他主流同类型平台导出的数据,支持个性化门户网站分类重组展示资源。

二、性能和安全

备选资源库申报和立项验收时均应提供系统性能测试报告和当年度的安全评估报告,相关报告应由具有国家级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及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安全与可靠性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出具。

(一)性能基本要求

1:运行平台性能基本要求

同时在线用户数

并发用户数

响应时间

业务访问

文档类资源

视频类资源

50000

2500

3秒以内

3秒以内

6秒以内

运行平台必须采用提升数据访问速度的优化技术(IDCCacheCDN等),保障资源的访问速度和下载效率。独立的课程运行门户网站域名等信息须在ICP备案。支撑运行平台的服务器须设在ISP运营商的IDC机房或BGPZ机房,确保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二)安全基本要求

运行平台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基本要求。运行平台对网络(含网站外部链接)的安全负责,项目单位对上传的资源内容负责。

三、监测数据要求

运行平台须全程、客观记录资源库建设和应用的数据,主动对接项目监测平台,按要求推送有关用户行为、资源建设、资源应用等运行数据,并提供对应的数据字典。运行平台对推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接受监测平台对WEB服务器系统日志的不定期检查。

 

附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资源库申请书.docx